宁夏银川出台新规:若放弃民办初中“摇号”录取中考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银川6月13日电 (记者 李佩珊)6月13日,宁夏银川市教育局发布《2023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的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明确在义务教育阶段,放弃民办初中“摇号”录取的学生,中考不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根据《方案》,银川市将科学合理划定片区,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的方式招生,并完善招生入学工作预警机制,对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要提前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及早引导家长预期。

  《方案》明确,今年起,银川将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策”建立整改台账,经整改仍不合格的,逐年核减招生计划。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对放弃录取的初中学生,中考将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从2023年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生源不足时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同意后可适当跨县(市)区招生,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

  同时,《方案》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也进行了新调整,对招生范围进行了规范。自治区属、市属和市辖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在市辖区范围内招生,县(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在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当地公办普通高中一致;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适当统筹调剂,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进一步压减自主招生跨区域分配指标,到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全部按照规定区域招生。

  同时,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有“自主招生”“指标到校”“择优录取”三个录取批次,在“自主招生”批次,从2023年起,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工作由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严格落实优质公办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60%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简称“指标到校”),其余40%的统招计划实行择优录取。对享受“指标到校”资格的银川市三区农村初中学校考生,可降低分数段参加录取。

  今后,银川市民办普通高中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时,民办普通高中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60%的比例招生,考生必须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剩余招生计划与公办普通高中进行“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对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学校,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录,录满为止。(完)